第三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利用数字化手段科学配置服务资源,实现办公用房物业、机关餐饮、公务出行、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等服务一网通办。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逐步推进机关食堂结算互联互通,推广公务出差人员到机关食堂自行付费用餐。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