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并加强结果应用。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