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供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因饮用水供水设施损坏而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防范机制。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8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