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古树名木由市园林绿化部门统一组织鉴定,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养护技术要点,分级实施特殊保护。区园林绿化部门或者林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