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加强火警、指挥调度等语音、图像、数据通信专用线路的维护,保障消防通信畅通,为消防救援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