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五章 监督处理第三十二条有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为有关机关作出重大决策以及立法机关开展立法论证和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提供支持。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