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第五条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优化履职方式,界定权责边界,制定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分类授权放权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