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国有企业管理者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所出现的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