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具有独特地域文化特色的壮锦、绣球、铜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纳入城乡规划,合理应用于城乡公共空间,丰富城乡规划文化内涵,展示本地文化特色。

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