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