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