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产权转移等情形时,应当依法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责任。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