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四章 用水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直接从江河、湖泊和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除家庭生活、畜禽饮用取水和其他少量取水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外,必须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