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州、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预留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用地,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用地依法采取划拨、出让或者租赁方式供应。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