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根据机动车停车场专项规划,会同发展和改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编制机动车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