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机动车停车场设计方案进行施工,配套建设照明、通讯、供排水、通风、消防、监控等设施,并按照机动车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设置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