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城乡供水应当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遵循城乡统筹、安全卫生、节约用水的原则,推进多源互补、区域联网和城乡一体化供水。

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