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管理人员依法对道路运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对象应当接受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办事、忠于职守、礼貌待人。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着制式服装,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