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享有参加社会保障的权利。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为宗教教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