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第二十条有效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社会开放自用停车场,实行错时、限时停车。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