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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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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第十六条

有效

探矿权人应当对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巷道和形成的危岩、危坡进行回填、封闭,或者采取其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措施。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7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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