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因自然因素造成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列入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7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