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医药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六条有效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医药领域信用监管,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共享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