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培育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宣传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和理念,开展公民中医药文化素养调查和评价。

省教育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支持、指导中小学将中医药文化和知识纳入教育教学活动。

支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文化馆、药用植物园等宣传教育基地,鼓励创作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作品。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