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管理事项第四十一条已修改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7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