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管理事项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应当及时维护更新。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7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