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管理事项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规范设置硬质密闭围挡;硬化出入口通道,修建洗车平台,清洗驶离工地的车辆;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装卸物料,防止扬尘污染。拆迁、爆破等工程作业,应当采取洒水喷湿等措施防止产生扬尘。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