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管理事项第三十条已修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