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第五章 人才激励第四十九条有效市、区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可以约定由研究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和所在单位共享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