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当事人可以共同选定或者通过调解组织指定一名或者二名以上调解员。二名以上调解员调解的,当事人应当共同选定或者通过调解组织指定其中一人为调解主持人。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