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第二章 调解类别/第一节 人民调解第十六条有效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涉及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