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湿地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发挥湿地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