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利用、修复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