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第十五条有效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因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确需占用湿地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