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委托相关机构,根据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规划、镜泊湖水环境及其承载力等情况,对镜泊湖水域各类船舶承载量进行评估。

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