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重大事项。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