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自船舶报废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报废船舶移出镜泊湖水域。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