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四节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第四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激励措施,鼓励施用有机肥,支持农业生产者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以及先进喷施技术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