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鼓励热源单位、供热单位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