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五条有效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二次加压设施应当移交供热单位统一运营管理,相关运营维护等费用纳入供热单位经营成本。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