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范围内、校园围墙上建造或者倚建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