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章 地震监测预报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加强对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的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和对可能发生的地震地点、时间和震级的预测。一次齐发爆破用药相当于四吨梯恩梯炸药能量以上爆破作业,公安机关应当在办理审批手续后,及时告知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并在爆破作业三日前向社会发布信息。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