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电信用户产生超出前三个月平均电信费用五倍以上的异常电信费用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告知电信用户,并根据电信用户要求采取停止全部或者部分服务等措施,协助电信用户查找原因。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