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或者投诉,接到举报或者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意见。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