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类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服务信息应当逐步接入全市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停车信息互联互通、资源高效利用。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