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暂未列入市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的国土空间信息,市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履职需要,组织政务部门、公共服务组织编制国土空间信息清单,并根据市公共数据资源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