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生态损害和环境污染防治第四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护景区、景点的自然生态,保护地质遗址、工业遗址、历史文化遗存和风景名胜资源,依据生态环境承载力开发旅游资源和人文景点。景区、景点的观光车、娱乐设备等应当使用清洁能源。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7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