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生态文化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绿色公共交通,优化慢行系统,建立快速公交、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普及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实现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全覆盖。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7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