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行绿色政务,完善电子政务系统,推广网络化、无纸化办公,逐年降低人均办公综合能耗。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将节能环保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范围。

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