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环境承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培育和发展生态产业,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深度融合。

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7日